桃建照字第1140113380號函轉本府消防局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宣導住宅場所(5層 樓以下透天住宅或老舊公寓等)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及使用耐燃材料裝修一案,隨函檢送相關資料供參,請轉 知所屬會員,請查照。 PROFESSIONAL 專業訊息 函轉本府消防局依消防法第6條第5項宣導住宅場所(5層樓以下透天住宅或老舊公寓等)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及使用耐燃材料裝修一案,隨函檢送相關資料供參,請轉知所屬會員,請查照。 下載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