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内消字第1100821046號、經能字第11004605510號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 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 PROFESSIONAL 專業訊息 檢陳將「消防法」第42條及第43條修正草案併入前於110年1月22日函報鈞院之「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並酌予調整案內部分條文及罰鍰額度之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1份 下載檔案 1101025-消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總說明及對照表(28條版-含城中城案) 下載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