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防火避難綜合檢討
營建署從2004年開始實施的建築物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制度,實施至今已逾十餘年,本公司也在制度實施之際,即開始執行防火避難報告書撰寫及審查工作,至今審查通過案件已逾五百餘件次,可說是歷史最久,經驗最豐富之防火避難綜合檢討顧問公司,雖然本公司執行本項制度已有多年經驗,但如何依據每個個案之建築特性,從防火避難、消防安全設備、消防搶救及防火管理等方面,配合防火避難綜合檢討之精神,透過科學的評估手段進行分析,不盲目的增加安全設備,以逹到既合理且安全的最終目標,水星防火多年來一直秉持著這樣的理念服務每個個案,長久深受客戶的信賴。
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問題集:
依「建築技術規則」總則編第三條之四之規定,下列建築物應檢具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。
- 高度達25層或90m以上之高層建築物,但僅供建築物用途類組H-2類組使用者,不受此限。
- 商場使用之總樓地板面積達30,000㎡以上。
- 與地下公共運輸系統相連接之地下街或地下商場。
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總則編第3條之4第1項規定「左列建築物應檢具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及評定書,或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計畫書及評定書,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;……一、高度達二十五層或九十公尺以上之高層建築物。但僅供建築物用途類組H-2組使用者,不受此限。……」前揭規定第1款「僅供建築物用途類組H-2組使用者」,對象已限縮在無其他使用類組之建築物,縱其他用途部分與H-2部分之區劃符合建築設計工編第89條視為他棟之情形亦同。
前經營建署94年8月25日營署建管字第0942912665號函附會議紀錄案由二決議在案,故依規定還是要送審的。
目前內政部營建署公告指定評定專業機構為「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」及「財團法人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」為辦理建築物防火避難綜合檢討報告書之專業機構,可供業主自由選擇。
依「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」及「消防安全中心基金會」公告之審查規費一覽表,依其評定之樓地板面積收費如下:
評定之樓地板面積 | 15,000平方公尺以下 | 15,000平方公尺~ 40,000平方公尺 | 40,000平方公尺以上 |
綜合檢討評定書 一般時程費用 | $150,000 | $180,000 | $200,000 |
技術諮詢服務費 | $60,000 | ||
核對建造執照備查費用 | 依原申請案規費之20% | ||
評定書內容更正 | 每案每次12,000元 | ||
申訴爭議處理申請 | 1.每一申請案先預繳30,000元費用。 2.若需進行必要之驗證,則依實際費用需求加收費用。 3.若另須加開申訴及爭議處理會議,則每加開一次會議加收30,000元費用。 | ||
備註 | 1.若有二項以上時,取高價位,及每增加一項再加50,000元,以此類推。 2.樓地板面積40,000平方公尺以上者,每增加40,000平方公尺再加50,000以此累計。 |
註1:規費依照評定單位公告為主。
註2:實際審查所需費用可提供面積表及平面圖後,由本公司協助計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