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市都授建字第1120120133號函轉內政部營建署函釋有關『澄清綜合醫院』『澄清綜合醫院中港分院』等2比建築物,設置親子廁所盥洗室扣除樓層、樓地板面積疑義1案 PROFESSIONAL 專業訊息 有關新建之醫院建築,為供醫事傳送藥品、檢體之需要設置氣體輸送系統材料,是否屬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247條規定之範疇1案 下載檔案